江苏宿迁[交易公告]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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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受宿迁市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委托,就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项目进行网上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资源教室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E*******************-* (三)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万元 (四)主要内容: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年)》,江苏省教育厅高度重视特殊教育,联合多部门推出《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在基础教育各学段全面实施融合教育,加快我省资源教室的建设步伐,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拟建设融合教育资源中心*个,分别为:豫新小学、高新区小学、来龙中心小学、保安中心学校、侍岭中心学校、新庄中心学校、大兴中心园、豫园幼儿园,项目预算价及最高限价:**万元。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照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年度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年**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江苏政府采购网(***.******.***.cn)。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在政府采购评审中,采用综合评分法的,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分;采用最低价评标价法的,评价结果为三星的给予*%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二星的给予*%的价格加成,评价结果为一星的给予*%的价格加成。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 (二)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谈判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谈判文件获取费用:***元。 (三)供应商网上获取谈判文件需申领CA锁,可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及电子签章在线办理系统(http://***.******.***/)进行在线办理,咨询电话:****-********。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人信息)。谈判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谈判活动人员信息。 (五)本项目分*个分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分包谈判的,应按分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后果自负。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 **:** (二)谈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号“便民方舟”*号楼**层) (三)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到(以完成上传为准)电子交易平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朝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宿迁市宿城区府前小区**排**号 邮政编码:****** 采购人:宿迁市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宿迁市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 ****** ****年**月**日 项目投标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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