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关于新乡市公安局监管体检站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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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市公安局监管体检站服务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受新乡市公安局委托,就新乡市公安局监管体检站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政府采购项目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
二、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安局监管体检站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及要求:为新乡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提供所需医疗设备、医技人员,主要为监管支队下属的体检站、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提供医疗服务,服务内容详见采购人要求。
(二)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变更单一来源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会议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进行。共进行两次招标会议,均以流标告终。招标情况及流标原因如下:
第一次采购公开招标会议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年*月**日**:**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开标室进行。截止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一家: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不足三家,本次采购会议流标。
第二次采购公开招标会议与****年**月**日*:**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开标室进行。截止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有一家: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不足三家,本次采购会议流标。
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行审核前公示相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号)》文件的要求,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采购人代表*人共*人组成论证小组。就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进行了论证。专家组经讨论研究,招标文件满足采购单位工作需要,无歧视性、排他性条款,两次开标都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建议改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委员会名单:董新明、韩金红、郭丙坤、史艳华、马岭
四、拟成交供应商: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和新乡市财政局(联系人:闫红征,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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