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旅游实训楼施工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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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旅游实训楼
项目编号:LXJL****-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蒙永刚
项目联系电话:***********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本次变更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旅游实训楼
原公告地址:http://***.******.***/gxglzbw/InfoDetail/?InfoID=*c**e*c*-*b*b-****-a**a-**fa*ca*c*d*&CategoryNum=*********
三、更正事项、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修订本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灵川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元(其中:预算价*******.**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元,增值税******.**元)。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规费******.**元,增值税******.**元),根据灵川县财政局灵财评【****】***号文要求,审定总造价*******.**元作为本工程招标上限控制价。根据市住建〔****〕**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附后:工程量清单重要**子项(带◆号)
备注:如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带◆号的重要子项与招标控制价公布的不符,则以招标控制价公布为准。
招标人: 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盖单位法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招标备案机构: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四、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正文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三街镇五福五里排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德付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朝阳路北侧*-*-*-***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蒙永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