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关于东墩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资产移交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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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东墩排涝站建设指挥部:你部《关于东墩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资产移交的请示》(漳龙东建〔****〕**号)收悉。东墩排涝站是龙文区重要的中型防洪排涝工程,****年*月动工兴建,****年**月*日完工验收后交付龙文区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所投入使用,****年*月**日通过竣工验收,工程投入运行以来,泵站运行正常,达到预期建设效果,防洪排涝社会效益显著。经研究,同意东墩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资产移交龙文区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所管理使用,交付使用的资产总额为********.**元。一、建设资金结余处理。同意东墩排涝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结余资金*******.**元(含利息款),全额上缴区财政局指定账户的处理办法。二、遗留事项处理。应上缴尚未上缴市大水港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建设指挥部费用******.**元(已列待摊管理费用支出,其中:研究试验费******.**元,可行性研究费******.**元,建设单位管理费*****.**元),属区建设指挥部的债务,同意一并暂按结余资金方式上缴区财政,若该债务需要偿还时,由区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所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三、进一步完善项目资产移交、内业资料移交及有关账务移交处理等相关手续,同时,区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所要按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 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