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沛县水利局沛县供水PPP项目(增加投资部分)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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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沛县水利局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沛县供水 PPP项目(增加投资部分),预算金额为*****.**万元。拟定供应商为成******,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乡万家湾村,主要理由如下: 成******具有丰富的 供水项目和 PPP项目的运作管理经验,综合技术实力较强 ,先期已获得沛县供水 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附:有关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年,成******已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竞争性磋商项目确定为本项目的唯一中标人,成******资质规模、营业状况、人员配备均符合承接沛县供水PPP项目(增加投资部分)的条件。 *、成******已完成了沛县供水PPP项目原投资部分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且均处于良好运营状态。同时供水服务属于公共服务项目,该服务本身性质要求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运营要具有一致性、整体性、连贯性和稳定性,该项目只能由成******承接。 *、成************共同出资成立的******,已经县政府授权获得沛县供水PPP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按照《PPP项目合同》及特许经营权授权书的约定,沛县供水PPP项目(增加投资部分)属于特许经营权范围,只能从成******处采购。 综合以上理由,专家组认为单一来源采购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同意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论证人员: 张静心 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级工程师 刘慎超 ****** 高级会计师 云中 沛县水利局 高级工程师 张子剑 徐州市水务局 经济师 闫中军 江苏永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现对以上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期限*个工作日,如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应用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如公示期内无其他异议,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将批准沛县水利局为单一来源的采购申请。 采购单位:沛县水利局 联 系 人:李聪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沛县财政局 联系人:左琳 孙晓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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