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常德石门县雁池乡苏市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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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县雁池乡苏市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上级教育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石门县雁池乡中心学校,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招标编号:ZPCD-(**)***
*.* 项目名称:石门县雁池乡苏市学校教学综合楼工程
*.* 建设地点:石门县雁池乡苏市学校校内
*.* 建设规模: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框架结构,地上四层;新建水泵房等)。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年**号文。
*.* 招标范围:新建教学综合楼地上四层,人工挖孔桩基础,框架结构,现浇砼坡屋面,外墙面砖,水磨石楼地面,乳胶漆墙面;新建水泵房等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的土建施工、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万元整(¥*****.**元)。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规定。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请从****年*月**日~****年*月**日**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下同)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一律现金支付。
*.*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常德日报上发布。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石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一致,并单独包装,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门县雁池乡中心学校
地 址:石门县雁池乡雁池村
联 系 人:覃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华信大厦*楼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