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抚州关于S534黎川县城至杭山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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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S***黎川县城至杭山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抚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项目名称S***黎川县城至杭山段公路改建工程建设地点起点位于黎川县馀庆亭附近,终于黎川县与南丰县交界处的杭山附近。建设单位抚州市公路局黎川分局环评机构中环联新(北京)******建设项目概况(一)项目基本情况。起点位于黎川县馀庆亭附近(原S***丰德线K***+***处),起点桩号为K*+***;黎川县与南丰县交界处的杭山附近(原X***县道K**+***处),终点坐标为E***°**′**″,N**°**′**″,接既有道路S***(原X***),终点桩号为K**+***。路线全长约**.***km,路基宽度**.*m。公路等级为二级公路。项目属改扩建工程,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黎川县馀庆亭附近,沿线途经点坑、下湾、刘家边、尧家边、塘源、丁家排、油榨岗、永兴村、王秋地、木杓山、乌龙坑、上塘坡、 下沿山、中沿山、上沿山、栗港桥、彭池、尧家、石溪头、外石坑、前坑、马池塘、宏村镇、井水村、忙中排、枫窠、天田源、余坑、山头、西城养老院、东圩、佰湾、杨家排、瑶前、苏家洲、浒港下、下坊、卢坑、坳上、里坳、堂窠、岭下,终于黎川县与南丰县交界处的杭山附近。主要控制点有:点坑、下湾、刘家边、尧家边、塘源、丁家排、油榨岗、永兴村、王秋地、木杓山、乌龙坑、上塘坡、 下沿山、中沿山、上沿山、栗港桥、彭池、尧家、石溪头、外石坑、前坑、马池塘、宏村镇、井水村、忙中排、枫窠、天田源、余坑、山头、西城养老院、东圩、佰湾、杨家排、瑶前、苏家洲、浒港下、下坊、卢坑、坳上、里坳、堂窠、岭下。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加强敏感目标及生态环境保护。本项目涉及敏感点主要是沿线居民和学校,应结合项目工程建设条件,进一步优化线位设置和工程设计,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生态补偿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障保护目标安全。合理安排工期,及时做好工程边坡、料场、临时施工场地和取弃土场等的水土保持和生态恢复工作,并加强景观设计。加强施工管理,在项目建设中若发现保护植物和古树,项目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汇报,协商采取妥善措施后才能进行下一步施工,涉及敏感区域路段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远离敏感区,严禁在敏感区域内设置取弃土场、黑白站和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办理林业、文物、国土和水利等各项相关手续。(二)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根据声环境预测结果,对全线运营期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点,针对不同情况,采取搬迁、设置声屏障、安装隔声窗、设置绿化带等措施,确保公路两侧红线**米以内区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a类标准,**米以外区域和**米以内的学校等敏感建筑达到*类标准。加强运营期沿线敏感目标噪声跟踪监测,预留相关工程措施资金,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防止对沿线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同时配合当地政府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严格控制公路两侧噪声防护距离内新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住宅等敏感建筑。(三)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确需夜间进行施工的,须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取得许可,并告知附近居民;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靠近环境敏感点路段,应设置移动式或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尽量租用沿线居民点房屋,就近安排施工人员临时居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清洗水等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得外排;桥梁桩基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涉水桥墩采用围堰施工工艺,施工废水、砂石淋洗废水、桥梁施工泥浆、钻渣等干化后及时妥善处置,不得排入附近水体。废水排放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物料堆场应设置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米以外,取土场、弃土场、弃渣场和拌和站等应设置在环境敏感点下风向***米以外,并采取洒水、限制车速、物料堆放覆盖等措施防止施工扬尘等废气污染;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相关标准要求。施工人员临时居住点生活垃圾同周边生活居民垃圾集中统一送垃圾填埋处理,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规范处置。施工泥浆、施工垃圾等要处理后及时清运。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并定期向当地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总结报告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四)加强水环境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项目营运期应加强公路危险品运输管理(尤其是跨越水体桥梁)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事故风险管理及应急预案,预案报当地环保部门备案;落实人员,配备应急器材。优化完善桥面路基排水系统设计,做好路侧排水沟以及线外涵洞等连通排水沟,避免因积水影响通行,桥梁两端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禁止运输未经覆盖的煤、石灰和水泥等散货的车辆上路行驶,防止物料散落污染沿线水体;禁止漏油、漏料的罐装车和超载的卡车上路行驶。在下仓桥两侧护栏采取强化、加固措施,设置警示标志和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及沉淀池(兼做事故池,设置切换阀),避免事故时废液、废水直排对下游水体造成影响。加强公路沿线日常管理,保持事故池有效容积,确保沿线水体和区域供水安全。(五)设计阶段环保要求。初步设计阶段需进一步论证生态恢复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防范环境风险、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各项措施及投资。各项环保设施设计应当由具有环保设施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实施了公众参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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