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国道 G243 凤山至巴马公路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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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受理了凤山县交通运输局提交的国道 G*** 凤山至巴马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许可申请材料,经审查,拟作出同意审批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该项目基本情况。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一、路线起点(K*+***)位于凤山县城凤山县高级中学西侧 ***m,与 G***(原省道 S***)相交,经恒里、太平、良利至三门海景区(K**+***)东侧外缘,过袍屯至袍里、坡月、巴马长寿村、甲篆镇后,路线沿老路西侧丘陵布线至G** 汕昆高速巴马互通(K**+***)后,沿县城规划道路至巴马县城西南侧外围,终点(K**+***.***)与G*** 顺接,路线全长 **.***km, 路线基本避开 G*** 老路,与老路走廊带平行布置。二、评价机构:广******。三、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请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年**月**日河池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情况公示》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四、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文体路**号河池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邮编:******。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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