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桐环审(2017)26号】 关于对桐柏宝岩石材有限公司年加工5万吨建材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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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公司报送的的由******编制******年加工*万吨建材石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我局联审联批办公会议审议,现对《报告表》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依规进行建设。二、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己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三、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确保项目设计遵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满足以下要求: *、废气有组织废气:滚筒筛分、振动筛分、颚破和反击破工序产生的废气经管道统一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排放;分级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由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处理达标后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和产品装卸,堆存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要求对原料和产品堆放区地面和道路进行硬化、露天堆场需全覆盖或加装洒水降尘设施、四周搭建防风抑尘网、进出车辆进行冲洗、加强厂区周围绿化。 *、噪声 生产机械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车间合理布置、加强绿化等措施降噪;*、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送垃圾中转站处理;除尘器粉尘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用于周围林地施肥。 *、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生产废水的排放,生活用水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m*)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厂区绿化. 四、做好厂区绿化、雨污分流工作。 五、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向桐柏县环保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运营。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桐柏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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