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长垣县环保局关于2017年7月30日拟对《河南省博奥汽车配套产品有限公司年产80万套减震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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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环保局关于****年*月**日拟对《河南省******年产**万套减震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索引号G*H***-****-****-*****信息来源县环保局所属栏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日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年产**万套减震器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年*月*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河南省******年产**万套减震器配件项目长垣县产业集聚区长恼路东侧纬七路南侧*******. 废气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有电镀过程产生的铬酸雾和硫酸雾。针对酸雾废气采取的处理方法如下:首先采取措施减少酸雾产生量,在电镀液和酸洗活化液中添加酸雾抑制剂,大大降低酸雾的产生,酸雾的排出量减小;针对排出的少量酸雾采用在电镀槽和酸洗活化槽两侧设置集气罩,采用侧吸风对废气进行收集,通过管道输送至网格式酸雾处理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的排放限值,经过*根**m高的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含一类污染物废水和一般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含一类污染物的废水经过*m*含铬废水池和**m*含锌废水池进行收集,在车间内使用化学还原+沉淀法进行处理,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新建企业水污染物车间排放限值要求,再经过离子交换树脂+反渗透制得纯水回用于电镀槽。一般废水主要为镀前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氨氮、石油类等,由于项目去污水管网尚未建设完成,近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村民清掏肥田,一般工艺废水经过生化处理+碳滤+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镀前清洗工段;远期一般废水经过厂区一般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表*企业总排口污水排放要求及长垣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排入该污水厂处理最终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后排入乔堤沟,最终汇入黄庄河。*.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废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废物为钢材边角料、粗磨精磨产生的碎屑、废抹布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桶、废铬酸酐桶、废切削液桶、废钝化液桶、废盐酸桶和废硫酸桶等包装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抛光产生的铬屑、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废水回用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更换的电镀废液、废酸液、废钝化液以及含重金属污泥和低温蒸发产生的废渣。一般固废中钢材边角料、精磨粗磨产生的碎屑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废抹布、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铬酸酐桶、废盐酸桶和废钝化液桶由供货厂家回收重新利用,更换产生的废酸液、废电镀液、废钝化液、废切削液、废润滑油、抛光产生的铬屑、车间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低温蒸发固体渣)、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隔油池废油等经过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注:*、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查阅方式:可到长垣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查阅。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长垣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人:李文静,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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