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18年12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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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个人)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安吉两库引水工程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开发******老石坎水库进水口、两库连通隧洞、赋石水库进水口及输水线路工程。工程供水基本规模为 ** 万 m*/d。输水线路长**.*km(其中输水隧洞**.*km,输水管道**.*km)。建设单位承诺环评编制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禁止各类污废水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施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废气: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限制车速,另外对路面进行硬化,同时对进出车辆进行限速,材料堆场设置固定的堆棚或加盖塑料布。噪声: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挖方弃土等做好妥善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联系人:市环保局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号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