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2018年1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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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汽车零部件产品技改项目绍兴市越城区天姥路*号*幢**-**间绍******租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稽山村经济合作社位于越城区天姥路*号的空置厂房,购买*台注塑机,实施年产**吨汽车零部件产品技改项目。/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废水: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注塑间接冷却水经收集冷却后循环回用;项目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污市政截污管网,最终送******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气:住宿费奇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垫、隔声门窗、消声器等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功能要求。固废: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破碎后回用;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传真:********通讯地址:惠利街**号 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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