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2018年11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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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吨针织布、****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重组技改项目 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海路**号 ****** 项目位于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海路**号,实施年产*****吨针织布、****万米梭织布高档印染面料重组技改项目。环评编制期间,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未收到相关异议反映。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废水:做好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印染生产。工艺废水、洗涤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厂内污水站预处理达标后进入绍兴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部分废水经后续膜处理中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工艺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高空有组织达标排放。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固废: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堆放并及时处置,一般固废在厂区内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人:市环保局越城区(高新区)分局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绍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世纪东街***号 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