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18年1月26日关于浙江华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聚氨酯原液和32万吨聚氨酯中间体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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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吨聚氨酯原液和**万吨聚氨酯中间体技改项目瑞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区大道**********实施技改增加**万吨聚氨酯原液和*万吨聚氨酯中间体产能项目已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环评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业主将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各类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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