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2014年9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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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规划四路南段II标市政工程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
温州市城市******
全长***m,标准段宽**m、交叉口拓宽段宽**m,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km/h。工程内容为道路、给排水、电力及其他管线、路灯、交通标志、绿化等。****年**月**日在绿色温州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规划四路南段II标市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建设期
*、防治水土流失是建设期环保措施的主要内容,应按本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的要求落实有关措施,其中土石方开采地等主要点必须落实边坡防护工程、景观保护、植被恢复及绿化措施。
*、对永久性占用土地,应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补偿。
*、在民宅附近,应禁止夜间施工,确需连续作业应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并告知附近群众。在敏感点附近施工时对强噪声施工机械采取临时性的隔声围护措施。
*、为防止施工现场大气污染,施工场地应勤洒水抑尘。
*、加强施工现场的环保管理,钻孔桩泥浆设泥浆固化池沉淀处理,污泥干化后统一运往临时堆渣场堆放。
*、施工期产生的建筑、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和抛弃,应定点堆放收集、及时清运,禁止向周边沟道等随意倾倒施工固废。
*、应将施工期的环保措施列入标书内容,落实到施工单位和施工场地。
营运期
*、道路两侧进行植树种草,各主要环境敏感点应考虑设置绿化带,以减少汽车尾气和交通噪声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加强交通管理,限定车速范围,发生堵车应及时疏导,以防过往车辆发生怠速排污,影响周围环境空气。
*、采用低噪声路面,禁止夜间鸣笛,加强路面维护,加强交通管理等措施,以减少交通噪声影响。本项目环评报批后,道路两侧新建的敏感点,其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归于该敏感点的建设单位。
*、严格执行危险品运输有关规定,一旦发生危险品运输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安、消防、交管、环保等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预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温州市惠民路市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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