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关于受理《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安置房鞋都二期东侧56b、58号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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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 《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安置房鞋都二期东侧**b、**号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由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我局现已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申请。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温州市西向排洪工程鹿城段安置房鞋都二期东侧**b、**号地块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项目用地面积*****m*,地上建筑面积*****m*,地下室建筑面积为*****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等安置用房以及必要的配套设施。本项目不涉及餐饮娱乐。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废水、噪声、扬尘、弃土(渣)等;营运期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厨房油烟、地下车库汽车运行尾气等;水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地下车库汽车进出噪声及配套设备运行噪声;固废为生活垃圾。
在各类气象条件下对环境影响贡献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污、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接管西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放瓯江。
项目建成后噪声源经计划实施的降噪减振措施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产生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造成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运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厨房油烟通过单独设置的油烟竖井至屋顶排放,地下车库尾气采用诱导式机械通风系统排至楼顶排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经治理后各污染物能够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排放。
四、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温州市环境保护设计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 传真:****-********
地址:温州车站大道神力大厦*楼 E-mail:********@qq.com五、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西向排洪工程建设指挥部
电话:*********** 联系人:叶先生
六、公示期限、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如需了解该项目环评详情可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如有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它方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 ****-******** 传真:****-********
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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