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营口市西市区环保局关于2017年3月1日拟作出的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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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营口市渤海大街西**号西市区环保局邮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营******营口富甲天下·福郡项目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南侧、体育馆路西侧、智泉街北侧、新华路东侧。营******丹东******本项目占地面积未发生变化,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由原******平方米变更至******平方米。项目工程内容中发生变更的:(*)**#与**#住宅楼位置对调、对调后**#住宅楼由一个单元变更为两个单元;(*)**#、**#住宅楼由**层变更为*层;(*)原**#临街商业楼由*层变更为**层;(*)换热站位置由原**#商业楼地下室变更为**#商业楼一层。施工期:*、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要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现场周围设置挡板和围栏,施工场地起尘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产尘物料运输车辆应采取加盖帆布等防尘措施。*、施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设置临时性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物业部门收集后交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入营口市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噪声源主要为换热站的热循环泵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用隔声、降噪等措施达标排放。*、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日产日清,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商业网点在主体楼内预留内置烟道,商业网点经营内容确定后,经营前另行办理环保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