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2019年1月28日拟对岱山大峧山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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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关于****年*月**日拟对岱山大峧山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岱山大峧山交通码头改扩建工程项目岱山县大峧山岛浙江省岱山******在现大峧山交通码头平台前沿新建***吨级泊位一个,后方新建占地面积为****m*的候船室及场地等相应的配套设施。 ****年**月**日-****年**月*日在高亭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年*月**日-****年*月*日在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网站进行公示建设单位承诺,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其相应的环保措施承担法律责任。废水: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物的灌溉,不外排;船舶舱底含油污水定期至附近港区排放到岸上接收设施。废气:洒水抑尘。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取隔音、消声等降噪措施,严禁夜间施工,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高亭镇长河路***号县审招办*楼环保窗口,邮编:******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