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当涂县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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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皖E*-**-****-****) 项目名称当涂县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监理项目编号皖E*-**-****-****标段名称当涂县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治理二期工程监理标段编号皖E*-**-****-******* 招标人名称当涂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地址马鞍山市当涂县 联系人及电话刘会利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当涂县正丰******地址当涂县于湖路**号联系人及电话江大丰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 *:**中标候选人名称马鞍******投标价(元)/费率(%)******元项目负责人周伯红(市政公用工程乙级)(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证书编号:********工期(天)/质量标准合格企业业绩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 无业绩公示时间公示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备注*、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当涂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提出投诉,联系人:范股长,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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