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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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澄国土资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地块编号位置面积(公顷)使用年限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绿地率起始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备注*****-******-*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美郎路西侧地段*.******年工业用地≧*.*且≤*.*≤**%≤**米≤**%******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美郎路西侧地段*.******年工业用地≧*.*且≤*.*≤**%≤**米≤**%******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 ******-*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约*.**公里处南侧地段*.******年工业用地***.******.***≤**%≤**米≧**%*******地块按现状条件出让二、竞买人资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竞买申请和登记有意参加竞买者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整(北京时间)到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交易所(或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号窗口)查询和购买《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竞买申请人应缴交竞买保证金(以保证金到账为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下午**时整(北京时间)。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四、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挂牌起始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北京时间)。挂牌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整(北京时间)。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报价阶段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五、其他事项(一)上述三宗地块用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澄迈县人民政府已与被收地单位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征收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上述三宗地块上的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上述三宗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二)*****-******-*号地块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该地块应用于发展生态食品物流工业园(产业类别)项目。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万元/亩)。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 ***万元)。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五年内(约定有“弹性年期”的,不得超过首期土地使用年期)。*****-******号地块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亩)。该地块应用于发展酱卤食品生产基地(产业类别)项目。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万元/亩)。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万元)。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五年内(约定有“弹性年期”的,不得超过首期土地使用年期)。*****-******-*号地块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 ***万元/亩)。该地块应用于发展节能板(管)生产线(产业类别)项目。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不低于****万元人民币(平均每年单位土地税收贡献率不低于**万元/亩)。项目达产之日起,每五年累计产值不低于******万元人民币(亩均年产值均不低于***万元)。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五年内(约定有“弹性年期”的,不得超过首期土地使用年期)。上述三宗地块控制标准及达产年限均已纳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三)*****-******-*、*****-******、*****-******-*三宗地块土地供应成交后,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三宗地块竞得人另行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作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准入协议与出让合同一并签订。(四)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合同价款,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必须缴纳不低于出让价款**%的首付款,余款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清。(五)受让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水务、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六)成交价款不含各种税费(耕地占用税及相关税费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缴纳),挂牌交易服务费按有关规定收取。(七)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澄迈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http://***.******.***.cn/ggzy/电话:****-******** 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