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郑州市金水区建设微型消防站办公用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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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建设微型消防站办公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河南省******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其郑州市金水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微型消防站办公用品采购项目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及相关条件的企业报名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公安消防大队建设微型消防站家具采购项目
质量要求:合格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招标编号:****-****N***
预算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 包号采购内容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包办公用品*批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招标人指定地点报名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到**:**时,下午**:**时到**:**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郑州市东明路***号金城大厦B座**层河南省*********室。
二、报名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完成本次招标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以上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年**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公司盖章);
*、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信用中国” 查询信息。
(以上所有证件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郑州市东明路***号金城大厦B座**层河南省*********室。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郑州市东明路***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层开标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金水区公安消防大队
详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
详细地址:郑州市东明路***号(东明路与红旗路交叉向北**米路东)金成大厦B座**层***室
联 系 人:陈鹏、刘倩、赵壮壮
电 话:***********、****-********
电子信箱:******
单位名称:河南省******
开 户 行:建设银行郑州直属支行
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