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旗司法局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活动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新年伊始,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月**日上午,杭锦后旗司法局组织召开一季度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大会。旗司法局副局长赵雪峰、旗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副部长王勇、社区矫正大队大队长刘福利、陕坝司法所长张洋以及社区服刑人员**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张洋同志对春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讲评和总结,并结合司法所的日常管理,重申社区矫正工作纪律。要求社区服刑人员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以及手机“APP”报到等规定。刘福利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和案例,逐条讲解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和《杭锦后旗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检察院王勇同志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三点希望:一是要保持敬畏之心,强化法治意识。二是要勇挑担当职责,积极悔过自新,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生活;三是要常怀感恩之心,珍惜社会服刑的机会,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用的人。副局长赵雪峰同志针对全旗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今年工作思路。他要求执法大队和司法所要通过运用“正行通”等科技监管手段,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和处罚力度,确保全国“两会”以及元宵节期间社区矫正的安全稳定,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自觉接受司法所的日常管理,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会后,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参观了社区矫正中心,演示了“内蒙古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平台”定位监控和轨迹核查画面,观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视频。旗法院工作人员对部分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回访谈话。此次集中教育活动,切实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改造和管控质量,增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为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闫一茹)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