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48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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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Header{background-color:#ABCDEF; 包头市政府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CG-*** 采购目录: 服务类\其他服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 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 *、具有物业管理壹级资质;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健全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 *、投标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二份: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企业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企业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则不需提供); (*)企业资质证书; (*)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报名开始时间: ****年**月**日 **:** 报名截止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文件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招标部(友谊大街与劳动路交叉口西**米路北) 采购文件售价(元):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 文件递交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址: 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路东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联系人: 高丹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金地大厦**层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项目负责人: 杨坤奇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 包组预算合计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 ******* 服务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