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太平分局关于2019年2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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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年*月*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文件*阜新铸******年产*万吨汽车配件项目太平区阜新铸******重庆******本项目属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万元。该项目占地面积****.*㎡,主要建设浇铸车间、设备室、清理车间、仓库、门卫、制型车间、半封闭空压机室、循环冷却水池、仓库内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营运期对环境影响以及主要治理措施(*)废水:针对本项目产生的***t/a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满足辽宁省D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入污水处理厂要求,经市政污水收集管网排入阜新市清源污水处理厂。(*)废气:项目针对铸造车间的熔炼工序及浇铸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处理效率**%的布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铸造车间**米高排气筒排放;针对制型车间的制型工序采用处理效率**%的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制型车间的**米高排气筒排放;针对清理车间的抛丸清理工序采用抛丸机自带的处理效率**%的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清理车间的**米高排气筒排放。在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本项目的废气做到了达标排放。(*)噪声:根据对同类施项目的类比调查,本项目噪声源的强度位于**-**dB(A)之间。针对本项目采用的噪声源防治措施为:噪声源均应布置在生产车间隔音墙内,在噪声强度高的设备下部采用减振垫,连接处采用橡胶软接头等措施,从声源上减少设备噪声。经预测计算本项目厂界噪声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满足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中*类标准。(*)固体废物:在生产过程产生打磨金属屑为***t/a、不合格残次品为***t/a,收集后回用于铸造工序;熔化产生的炉渣为****.**t/a、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为**.**t/a、砂处理产生的废旧型砂为*t/a、人工收集的沉降粉尘为*.*t/a,均临时贮存于厂内固体废物暂存间内,外售,有一定经济效益;处理浇铸工序尾气的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t/a,属于危险废物,厂内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后定期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内产生的生活垃圾为*.*t/a,设置垃圾桶临时储存,由环卫部门定期送城市垃圾填埋场填埋。 二、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三、联系电话:****-******* 四、通讯地址:辽宁省阜新市太平区红伟路红伟一期*-*号 邮 编:****** 五、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次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若有相关支持性文件,请在本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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