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渭南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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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会商通报,预计从**日至**日,关中地区受静稳、逆温、高湿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将会出现持续重度污染过程。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大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荔政发〔****〕**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月**日**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负责,在落实Ⅲ级应急措施的基础上,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
*、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县卫计局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工作时间。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机动车限行措施。县住建局、农机局、交通局、交警大队分别负责,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重型货车以及非道路工程机械等停止使用。县交警大队负责,限行区域内在实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措施的基础上,限行**%社会车辆(特种车辆除外)。具体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和*,星期二限行*和*,星期三限行*和*,星期四限行*和*,星期五限行*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提前*日以上向社会发布禁限行通告。当紧急启动应急响应时,当天不采取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县环保局负责,县工信局配合,督促各有关涉气企业严格按照各自“一厂一策”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
金属加工业:铝压延加工业停产、钢压延加工业压延工序停产;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其余化工企业在保障安全生产前提下限产**%以上;
家具制造行业:全部停产;
机械装备制造:抛丸工序停产,喷漆工序停产;
食品加工业:产生VOCs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限产**%以上(以生产线或生产工序计,一条生产线的全部停止生产);
县住建局负责,建筑行业停止室外喷涂作业;
县交通局负责,汽修行业停止喷漆作业。
*、扬尘控制措施。县城管局负责,城市主干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或雾炮作业频次。
县住建局、交通局分别负责,停止建筑、道路工地的施工作业。
县住建局、交通局、城管局、交警大队分别负责,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停止运输作业。
*、综合性措施。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分别负责,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和水泥粉磨站停止生产,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
*、县环保局、工信局、交通局、交警大队、住建局、经开区管委会对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县广电局、县信息办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等信息。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职责分工,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要组织力量建立工作专班,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秸秆、垃圾、树枝禁烧专项巡查工作,深入田间地头进行常态化巡查,严查重罚焚烧问题。同时,要加强对辖区涉气企业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保障重污染天气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重污染空气应急各项措施的落实,如发现落实不到位情况,可拨打投诉电话*****。
大荔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