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铜]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高新区分部书法教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铜采招G(2019)XZDY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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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大******受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高新区分部委托,就书法教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发布公开招标公告:一、采购人*.名称:徐州市铜山区清华中学高新区分部*.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珠江路中段 *.联系方式:****-*********.采购项目联系人:沈宇宁 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徐州大*******. 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号港鑫城商务楼****室 邮编: *******.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新宇 电话:****-********三、项目编号:铜采招G(****)XZDY***四、采购项目*.名称:书法教室*. 项目内容:数字书法教学系统*套、课堂讲义系统*套、视频教学系统*套、字帖排版系统*套、直播演示系统*套、碑帖查询系统*套、书法字典系统*套、对照教学系统*套、书法文化拓展系统*套、书法集字创作系统*套、资源管理系统*套、移动授课系统*套、教师中控桌*张、学生临摹桌-基础液晶款**位、书法演示仪*台、书法教学数据中心*台、书法专用手写屏*台、教师专用书法资源触屏终端*台、高清网络推送系统*套、布线施工*套、书法教室装修*宗。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管理;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七、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明确相关事项如下:*、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⑵查询渠道包括:①“信用中国”网(***.******.***.cn);②中国政府采购网(***.******.***.cn);③“信用江苏”网(***.******.***.cn);④“诚信徐州”网( http://***.******.***.cn)。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八、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方式:《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cn)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报名所需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xuzhoudayou@sina.com(邮件内容必须注明******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注: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九、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领取方式:报名合格后,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十、招标有关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徐州大******开标室(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号港鑫城商务楼****室)十一、投标文件接收信息:*.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徐州大******开标室*.投标文件接收人:李莉十二、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十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任何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除发布在徐州政府采购网以外,也将第一时间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各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徐州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箱。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十四、终止招标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十五、各投标人对本次招标如有异议,请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在七个工******提出,七个工作日以外的质疑不再受理。质疑时必须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受理部门:徐州大*******.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号港鑫城商务楼****室 邮编:*******.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新宇 电话:****-******** 徐州大******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八日附件:http://***.******.***.cn:**/Resource/UploadImages/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_**************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