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上犹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及提标改造项目答疑纪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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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分里面的施工业绩的评审依据:业绩合同原件及污水处理排放达标证明材料,其中提出需要污水处理排放达标证明这条没有明确证明材料需由哪个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而且排放达标是后期运营工作,本次招标并非涉及运营招标,此项设定不合理,存在限制竞争的嫌疑。
答:将招标文件中第三章(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分里面的施工业绩的“评审依据:业绩合同原件及污水处理排放达标证明材料”变更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外还应当按要求提供不少于下列一项能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图、竣工验收备案表”。
本项目招标文件与此答疑纪要不一致之处,以此答疑纪要为准。 上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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