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大余县浮江乡双田村重金属污染农田生态修复示范二期工程大余县浮江乡双田村重金属污染农田生态修复示范二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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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县浮江乡双田村重金属污染农田生态修复示范二期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大余县浮江乡双田村重金属污染农田生态修复示范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 大余县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余府字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余县浮江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中央专项资金及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余县浮江乡双田村;
*.*建设设计及建设内容:对双田村约***亩受污染农田进行生态修复,灌溉水渠建设及田间管理工程等。
*.*总投资:约***万元;
*.*工期目标:工期***日历天,其中:
(*)场调及设计期:预计****年**月~****年*月(共**天);
(*)建设期:**** 年*月~**** 年**月(共 ***天);
*.*设计、施工质量目标:设计符合国家设计规范内容,施工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个标段;
*.*招标范围:大余县浮江乡双田村重金属农田生态修复示范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包含且不限于:场地调查、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施工组织等工作,以及其他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总体策划、工程实施的组织管理策划。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组成单位限定为两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一家。设计方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方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外埠来赣企业(联合体投标是指施工企业、设计企业)还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号)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
(*)任意投标人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资格,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均不得再参与投标。
*.*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时到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月*日**:**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为:大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赣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大余县浮江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大余县浮江乡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号赣州商会大厦**楼
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 系 人: 黄姗
电 话: *********** 电 话: ***********
招投标监督机构: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