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县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店铺招租公告(县农粮局、县教育局、左岸保障房店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店铺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租店铺位置、数量、面积、竞标底价等信息详见下表:店铺序号店铺位置店铺数量(间)现状面积(㎡)招租底价(元/月)*县农粮局南侧一楼临街*、*号店*管材经营*******县农粮局南侧一楼临街*、*、*号店*药店*******县农粮局南侧一楼临街*、*、*号店*饲料、种子经营*******县教育局西侧一楼临街*文印店******左岸保障房B栋**号店*锁具店******二、报名条件:参加店铺竞价交易的竞租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并具有相应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房屋或其它资产的人有恶意拖欠租金或有违反合同条款的不得参加竞租;原承租人未违反之前合同条款的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以上招租店铺实际面积以意向承租人现场查看标的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的责任,不以此调整租赁价,以实地现状进行招租)。四、招租使用年限:叁年,****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五、竞租方式: (*)实行公开、多次、限时报价竞价方式,不限制报价次数,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每人可报名多个店铺。 (*)招租价为每月应缴租金,详情见上表。(*)竞价人的第一次报价不能低于竞标底价,第一次出价低于竞标底价的视作放弃竞标资格,不再进入下一轮出价,出价最高者为中标人,每次加价幅度为**元的倍数。六、竞租须知 (*)竞租者须交纳竞租保证金****元(投标当日缴交到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标后保证金转为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为一个季度以上租金,未中标者退还保证金)。中标人的保证金在合同期满后,不计息退还,竞标人必须自觉遵守竞标会场秩序,对不听劝告者取消竞标资格。 (*)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交纳各种税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经营活动。 (*)租金按季提前交纳,每季未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缴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以上协及的金额为人民币。 (*)中标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转租他人或改变标的物原状,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租赁保证金,并对改变标的物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追究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竞价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赣发改收费[****]***号文件收取,竞价交易完成后中标人当日须将竞价交易服务费缴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人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中标确认书三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当年当季度的房屋租金及租赁保证金,否则,作弃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七、报名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中午**点前截止报名,报名费***元,报名地点: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土大楼*楼产权交易股)八、竞租时间:竞租时间为****年**月**日下午*点,超过时间未到现场参加竞标的作弃标处理。九、竞租地点及电话:寻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寻乌县****** ****年**月*日 店 铺 租 赁 合 同(范本) 甲方:寻乌县******乙方: 身份证号:根据 年 月 日寻乌县招投标中心的公开竞租的结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就店铺租赁达成如下条款:一、店铺座落: 。二、租用面积: 间约 平方米。三、租用时间:期限为 叁 年,即从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四、租金及缴交方式:*、租金为每月 元人民币(¥ 元),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租。*、本合同签字生效时,乙方一次性缴交甲方押金人民币 元整,合同期满乙方无违约的凭缴款押金单不计息退回乙方。*、按季缴交租金,乙方初次缴租日为 年 月 日,租金按季提前交纳,即每季末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交清下一季度的租金。五、其他事项*、租赁期间,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及安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出资可自行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合同期满房屋装饰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在承租期间必须依法经营,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交纳各种经营税费,不得从事违法、违纪等经营活动。所经营项目不得损害公共卫生秩序、污染环境。*、乙方必须保证维护好甲方提供给乙方地房屋设施,注意防火、防盗等安全设施,租赁使用期间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网等经营费用(含卫生、城管等规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或与他人合租房屋。六、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或逾期缴交租金十五日以上,甲方则有权终止合同。押金、装修、表户等全部(不计息及无偿)归甲方所有,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按此约定执行。*、如甲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应双倍返还乙方押金,支付乙方对房屋的装饰装修费用及相关损失。*、合同期内如政府需征拆或甲方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则不视甲方违约,本合同自动终止。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则不视违约。七、招标公告条款是该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如有未尽事宜,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一份,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寻乌县****** 乙方联系电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