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01号)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人:
根据《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款和第*.*款规定,招标人决定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内容作出如下修改、澄清:
一、 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已上传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款要求下载,按该清单填报投标报价并加盖公章及签认。
二、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第*.*款“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于当日 *时 ** 分至 * 时 **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 时 ** 分,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书、本次招标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于当日 *时 ** 分至 * 时 **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号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文件必须面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江西省高速******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年**月**日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电子版.docx
广昌至吉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咨询服务招标工程量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