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宜春市行政中心地下停车场工程变更公告1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单位: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元。
现招标控制价变更为:*********元。
*、原招标文件“***.******.***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其它:a、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按固定综合单价的形式结算,综合单价为中标单价,工程量按实计算;b、组织措施费按中标价包干不作调整;c、清单中没有的项目按****年江西省建筑、装饰、安装费用定额计算,套用施工期内信息价,总价再按招标控制价与要约价比例下浮;d、工程量清单未做的项目予以扣除。”
现***.******.***工程结算时调整工程价款方式√其它变更为:(*)工程量按招标清单采用的计量规范和法规规定应予计量的工程量据实计算,清单中未做的项目扣减;按法规规定采用据实计量的工程量须附合规签证和原始依据,隐蔽工程签证及隐蔽工程工序验收还须附能佐证其数量、质量的影像资料,否则,评审机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供充分验证。(*)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单价的项目按中标单价结算(实际施工内容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一致的相应扣减);清单中有类似单价的项目参照类似单价调整;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单价的项目,按控制价编制日执行的江西省相关定额和施工期适用的《江西省造价信息》材料价格计价后, 再按照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调整,计算下浮比例时应当扣除Z值(暂估价)。(*)按本条款“(*)”执行出现价格高于评审控制单价或显著高于市场同质公允较低价**%以上,当清单分部分项单项工程量变化幅度在**%以上,且影响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时,超过清单工程量部分及新增项目的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相应调整。(*)清单采用信息价的主材价格波动在±*%内不调整,超出±*%部分予以调整,其他材料不调整。(*)新增市价材料设备及新增市价专业工程签证价格以相应采购量的市场公允较低价加相关费用为基础评审:装饰材料、卫生洁具、灯具、小电器设备、市政非土建材料按市场公允到工地材料价加**%以内计价;门窗等专业工程项目视配合程度按市场公允成活价加价**%以内计价;土建材料、****元以上设备及政府采购材料设备(或专业工程)按到工地价(或成活价)加采购保费(或配合费)、税差、承包方垫资成本(垫资比例*垫资年数***%)以内组价。(*)已标价材料设备、市价项目应选购与要约价相当的产品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合理低价法下市价材料设备、市价专业项目的市场公允价低于控制价**%时,结算价格应相应调整,清单项目中重大让利项目发生变更且按变更计价办法结算会降低总体中标下浮比例的,相应项目变更前后的让利水平应保持不变。(*)增值税按税收政策、计税规则和中标人适用纳税方式调整。(*)无特别约定的执行《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计价规定。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在江西省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其参与江西省内任何地区的建筑工程投标的行政处罚且该限制期限未到期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年**月至****年*月)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现变更为: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在江西省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其参与江西省内任何地区的建筑工程投标的行政处罚且该限制期限未到期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在江西省内最近三年(****年**月至****年*月)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答疑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 标 单 位 意 见 招标人: (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意见 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签收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