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万安县2019年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东湖小区)补遗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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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一、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点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补充说明如下:
如该证明资料中涉及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章,则投标单位开标前无须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章,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到项目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签章。
二、关于本项目中招标文件***.******.***中第*点(**)①证明该企业****年*月*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更改为:
①证明该企业****年*月*日以来(或近三年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三、原定于“****年**月**日*:**”开标,现更改为“****年**月**日*:**”开标;原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之前,现更改为“****年**月**日**:**”之前。
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招标单位:万安******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