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BOT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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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BOT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已由永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江西******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BOT项目
*.*建设地点:永丰县坑田镇垃圾填埋场北侧。
*.*项目模式:项目采用BOT模式
*.*项目特许期:**年(含*年建设期)。
*.*基本技术路线:机械炉排炉工艺
*.*项目规模:总规模日处理****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规模***吨/日,采用*×***吨/日的焚烧线,配套建设*套**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增加一条***吨/日的焚烧线,配套建设*套*MW汽轮发电机组;土建一次性建成,一次规划,分二期实施。
*.*项目建设总投资:约*****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万元;二期总投资约*****万元。
*.*生活垃圾处置费控制价:**元/吨。
*.*招标内容:包含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服务范围:包含永丰县、新干县、峡江县全境及吉水县八都镇、双村镇、水田乡、冠山乡、白水镇、螺田镇、白沙镇、水南镇、丁江镇九个乡镇。
*.**合作范围:在合作期限内,由中******,负责永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BOT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贴。
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标选择项目社会资本方,由中标人(中标社会资本方)******,永丰县人民政府授权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签署《特许经营合同》,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和项目特许期结束后的移交工作及相应配套设施的建设。
*.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实施机构: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依法在国内经营的港资、澳资、台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为港资、澳资、台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具有雄厚的资金能力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报表中净资产总额不应少于*****万元人民币,且每年不能有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应具有不低于*.*亿人民币的融资能力。【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是银行(或金融机构)为本项目出具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在城市垃圾处理与运营管理领域具有突出的投资运营业绩,在国内至少有一个已建成运营的日处理量不低于***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且处理工艺为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投标人全资或持股比例≥**%的控股公司业绩可视为投标人业绩(须提供环保竣工验收证明、股权证明文件、运行状况证明及特许经营协议,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备查);
*.*安全:****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安全事故(须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及其控股股东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无重大未决诉讼事项(须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须提供声明函);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声明函)。
*.*提供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人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合规性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一旦被发现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统一安排组织现场踏勘,有意向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和由此可能引发的全部责任、损失。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持下述规定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的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项材料须提供原件查验,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经查验合格后,填报名登记表。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及联系方式:
***.******.***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联系人:王广山
***.******.***电话:***********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每套(大写:人民币捌佰圆整),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购买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未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而放弃本次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http://***.******.***.cn/、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cn/)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永丰县县城迎宾大道
*.*联系人:龙家风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凤凰洲绿地外滩公馆**栋***室
*.*联系人:聂益万 范丹萍 李鹏
*.*电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