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关于对新干县2018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材料与设备采购【赣法采2018DZH038号】(A、B、C、D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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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干县****年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材料与设备采购【赣法采****DZH***号】(A、B、C、D包)更正公告 各投标企业: 应采购人要求,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和要求”中的A包,品名*:球墨铸铁管:删除第*条款,即“*、要求球墨铸铁管材与管件为同一生产厂家生产” 删除。 *、招标文件“评分细则”中的B、C、D包,商务:售后服务(*分)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或分公司作为售后服务网点且承诺接到售后维修报警电话*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 现更正为:“*)******或分公司作为售后服务网点或承诺接到售后维修报警电话*小时内到达现场的,得*分”。 *、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七条“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规定,采购人认为本更正公告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编制投标文件,原定****年元月**日**:**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年元月**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等作相应顺延。 特此公告              新干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江西金******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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