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安隆海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对吉安县吉州窑观光车采购项目(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2018】88号)询价文件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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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应采购人要求,拟对吉安县吉州窑观光车采购项目(吉安隆海锋永政采字【****】**号)询价文件做如下变更:
一、变更事项一:
原询价文件第三章技术参数备注中:
备注:
*、技术参数要求必须完全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
变更为:
备注:
*、技术参数要求必须完全满足,否则为无效投标。
*、技术参数中的★号条款必须完全满足且供应商必须提供制造厂技术参数确认函原件(供货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提供样车进行参数鉴定,测试所投产品是否达到标书技术要求以及检测技术参数偏离情况是否真实,测试通过方可签署合同,否则将取消中标供应商资格,如参数虚假应标则扣除投标人的保证金,并追究赔偿责任)。
变更事项二:
原询价文件第三章商务条款(二)付款方式(四)交货时间因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前附表不一致,现统一修改为:
付款方式: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预留*%做质保金。
交货及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二、此变更公告为询价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询价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变更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变更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请各潜在投标商及时下载变更公告。
吉州窑管理委员会 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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