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金溪县琅琚镇敬老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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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改投资字(****)***号 签发人:黄建强
金溪县琅琚镇人民政府:
你报来的“关于要求批准琅琚镇敬老院建设项目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琅琚镇琅琚敬老院内。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拆除*栋**年代所建一层砖瓦结构老房,新建两栋砖混结构新房,建设工程建筑面积****.*㎡(二层),改建后将建成医务室*个,院民活动室两个、厨房餐厅各一个,宿舍**个,建成后总容量可达***人以上。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
四、项目代码为:****-******-**-**-******。
五、项目节能要求: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六、项目招标内容:按照国家招投标法和金府办发(****)**号文件规定,同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请依法依规操作。
七、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四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改变项目使用性质,并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此复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金溪县发改委 ****年**月**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