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南昌关于华侨管理区安山分场下肖村新农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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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改投资字(****)***号 签发人:黄建强
关于华侨管理区安山分场下肖村新农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金溪县华侨管理区:
你报来的“金溪县华侨管理区安山分场下肖村新农村改造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华侨管理区安山分场下肖村
二、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及规模:*、新建广场及路面硬化;*、墙面待改外墙乳胶漆;*、文化墙建设;*、建砖挡土墙、围墙;*、改沟,建***mm宽排水沟,埋设DN***砼管。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万元。资金来源为县农工部、新村办拨款。
四、项目节能要求: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有关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技术规范,切实落实节能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水平。
五、项目招标内容:关于项目招标工作,请按照国家招投标法进行。
六、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四制”要求,做好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作,不得改变项目使用性质,并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以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此复
金溪县发改委
二*一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