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单一来源公示]沭阳县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执法终端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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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受沭阳县农业委员会的委托,拟对沭阳县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执法终端采购项目组织采购,现拟定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沭阳县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执法终端采购项目
情况说明:
*、根据省农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苏农牧〔****〕** 号)、省农委《关于开展全省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 号)、省农委《关于全面启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开展检疫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农办牧〔****〕* 号)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动监“一体两翼”三大系统建设,努力实现从养殖到屠宰的动物卫生全链条风险控制,在全省全面推广应用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沭阳县农业委员会拟定采购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执法终端***台,项目预算:**.** 万元。
*、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执法终端的主要功能为:*、对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应用系统各功能模块进行全方位应用;*、对“苏动e通”APP 系统进行应用;*、对远程视频监控、无害化运输车辆移动视频监控及 GPS 定位、检查站车辆自动识别等智慧动监系统的软件、硬件、网络、云平台的适配性及运行使用效果等进行综合评价。信息化系统中的无害化运输车辆移动视频监控及 GPS 定位、检查站车辆自动识别系统由******统一实施安装及运维并使用天翼看店平台进行远程视频监控。****年*************与江苏鸿信联合承接了由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统一建设的一期动物卫生监督所天翼看店视频监控项目。项目在全省**个地市的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厂、动物卫生检查站均有落地使用,共计安装***个摄像头。后期所有本地新增视频监控点由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直接对接落地承接受理、实施及售后工作。
二、拟用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省智慧动监信息系******江苏分公司建设并提供运维服务,为确保数据的高度安全性和系统的高度兼容性、稳定性,确保平台建设质量。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次采购智慧动监信息系统执法终端只******沭阳分公司进行采购,才能实现与省动监信息系统平台无缝对接,拟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供应商名称:******沭阳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沭阳县沭城镇南京东路**号
四、参加论证的专业人员:序号姓名工作单位职称*程良书沭阳人才交流中心中级*左言敏沭阳教育局高级*叶文林沭阳建陵高级中学中一五、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其他供应商对此有异议,请于****年*月**日**:**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在该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六、相关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名称:沭阳县农业委员会
地址:沭阳县学院路*号
联系人:仲东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
联系人:穆晓艳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沭阳县迎宾大道沭阳软件产业园C-***室
*、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沭阳县农业委员会
江苏******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