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浦东新区S2沪芦高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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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南建******受委托,对浦东新区S*沪芦高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设计单位: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施工单位:投标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内容,本市企业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市进沪纯园林绿化企业提供有效的《质量安全生产考核证》。具体要求详见 http://***.******.***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S*沪芦高速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编号:**LHPD****Y**(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预算编号:**-**-js***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位于S*沪芦高速沿线两侧约***米范围内(北起外环高速迎宾高速枢纽,向东南延伸至东海大桥),依次经过周浦镇、新场镇、宣桥镇、大团镇、泥城镇、南汇新城镇,全长约**公里。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建安费****万元,新建林地面积约****亩(即*******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苗木种植、沟渠开挖、养护道路、土方造型和涵管等配套工程。 *、交付地址:按招标人要求 *、交付日期:按招标人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被委托人须为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名单”原件; (*)拟派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具体要求详见 http://***.******.***招标公告。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 **:**:**。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制造局路***号**楼 *、开标地点:制造局路***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基建项目和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南建******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台儿庄路***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南公路****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倪春丽 联系人:倪婷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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