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2018年12月10日至30日(临浦分中心)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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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gin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相关要求,我局对**月**日至**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临浦分中心)予以公开,如需查看审查意见,请到萧山区办事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地址:萧山区金城路***号。公告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意见反馈联系电话:********、********。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附件: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