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湖北中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印刷油墨产品5000吨及电雕制版产品15亿平方厘米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第***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湖南******承担年产印刷油墨产品****吨及电雕制版产品**亿平方厘米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年产印刷油墨产品****吨及电雕制版产品**亿平方厘米生产项目;(*)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仙桃市西流河镇新材料产业园发展大道中段,总投资*****万元,项目征地**亩,新建厂房*****平方米,辅助设施****平方米。购入油墨生产设备和电雕制版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印刷油墨****吨及电雕制版**亿平方厘米的规模。二、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间会产生噪声、扬尘及施工废水等,采取相应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环境影响(*)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钢板机加工焊接烟尘、活化工段产生的硫酸雾废气、镀镍镀铜工段产生的氯化氢和硫酸雾废气、铜抛光工段产生的颗粒物、镀铬工段产生的铬酸雾废气、退铬前处理工段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打样工段产生的VOCs和退镀工段产生的硫酸雾废气。本项目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贡献值均小于**%,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只要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尽量减少或避免非正常工况的发生,就能保障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的范围内。根据HJ*.*《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及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实施后,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无超标点,项目周围敏感点能够满足大气环境护距离要求。通过计算,确定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如下:本项目油墨生产车间和电镀车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各取***m。结合平面布置和现场踏勘,项目油墨生产车间和电镀车间卫生防护距离内均不存在敏感点。同时在卫生防护距离内禁止新建居民区,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废水厂区内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项目各生产废水(除油活化等清洗废水、镀镍工段废水、镀铜工段废水和镀铬工段废水)经厂内各自配套的污水处理系统(废水预处理系统、含镍废水处理系统、含铜废水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后处理系统)处理后,含镍废水、含铜废水和含铬废水再经一级反渗透出深度处理后,与除油活化清洗水、软水制备废水、三级隔油后的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总排污口排放至仙下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口水质COD、氨氮、SS、石油类、总铬、六价铬、总镍、总铜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要求,经仙下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洪道河。(*)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高噪声设备,主要为生产加工过程中车床、磨床、研磨机、抛光机、雕刻机、电镀机及配套的风机等生产设备,各噪声设备声级在**-**dB。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噪声值为**~** dB(A),因此,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昼间** dB(A),夜间** dB(A)),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昼间** dB(A),夜间** dB(A))。因此,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机加工工段废切削液、金属废屑及废料、镀镍前处理除油工段费海绵、电镀工段沉渣、电镀槽液过滤工段废滤芯、铜研磨工段金属渣、铜研磨工段废砂轮、铜抛光工段废抛光布、电雕工段产生的废铜屑、电雕工段产生的废抹布、铬抛光工段产生的金属渣、初检及总检工段次品版辊、打样版辊清洁工段废擦拭纸、打样印刷工段废印刷纸、退铬工段产生的退铬槽渣及废液、初期雨水沉渣、员工生活垃圾、镀镍、镀铜和镀铬槽液净化工段废渣、纯水制备工段废砂、废活性炭和反渗透膜、污水处理站废砂、废活性炭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等、污水处理站废油泥、污水处理站污泥、原料包装废弃物、机加工工段废润滑油等。本项目危险废物中废槽液更换当天直接从槽内抽出并运送到有资质的专业废物处理单位,特殊情况下用胶桶封装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其他危废封装暂时存放于危险废物仓库,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临时堆放在生产车间内,******回收,不能回收部分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安全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三、 产业政策符合性要点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年)目录(修正)》(国家发改委****年**号令),拟建项目可视为允许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另外,项目已在仙桃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国家产业政策。四、 主要评价结论及建议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通过对项目的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噪声等环境问题,在建设单位严格贯彻报批后的《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三同时”的要求全面落实项目各类污染物的治理设施的建设工作后,可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有效控制各类污染源及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拟定位置按拟定规模实施是可行的。五、 建设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仙桃市西流河镇新材料产业园发展大道中段邮 编:******联 系 人:潘克绪联系电话:***********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信息环评机构名称:湖南******;联系人:彭工;公司电话:****-********;电子邮箱:******;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红星商务楼*栋***室。七、 公众查阅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众来信或来电时请提供个人真实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形式和主要事项(*)征求范围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以发放媒体公示、公众意见调查表、专家咨询和部门走访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主要事项①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②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③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后,查阅报告书简本,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④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九、 反馈途径、采纳方式及公示时间(*)反馈途径:您可以通过本项目信息公示网站,也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您的意见和建议。(*)采纳方式:评价机构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您的意见和建议,并将您宝贵的意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环保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时间:公示期为**天,自上网之日起计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