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关于联东U谷-洪山生态科技工业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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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联东U谷-洪山生态科技工业产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拟建**栋,宿舍楼*栋,地下设*层地下室。规划净用地面积为******.**m*,总建筑面积******.**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m*,地下建筑面积*****.**m*,建筑占地面积*****.**m*,容积率*.**,建筑密度**%,机动车停车位为****辆(其中地上***辆,地下****辆)。总用地面积为******.**m*。 计量单位:_m*__),总建筑面积:******.**m* 计量单位:_m*_) 建设地点: 洪山区青菱街石咀村、西湾村、杨林村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QL****-**地块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房地产开发经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 报告表 总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单位名称: ****** 通讯地址: ********MA*KWY*L** 邮政编码: 联系人: 法人代表: 于凤田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名称: ****** 是否受理: 受理日期: 名 称: 关于联东U谷-洪山生态科技工业产业园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拟批准公示开始日期: 拟批准公示结束日期: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批复公告开始日期: ****-**-**洪行审环〔****〕*号 关于******联东U谷-洪山 生态科技工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你单位报送的《联东U谷-洪山生态科技工业产业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在洪山区青菱乡南郊路与杨林二路交汇处都市工业园QL***建设联东U谷-洪山生态科技工业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分层厂房**栋,宿舍楼*栋,地下设*层地下室,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详见报告表)。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外排各类污染物能够控制在相关环保要求内,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进行项目建设。 二、同意《报告表》提出的评价标准。《报告表》可作为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为确保外排各类污染物全面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你单位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环境教育与管理。按照文明施工、清洁生产要求,制定并落实施工期间环境管理方案措施,杜绝违章作业,严格控制工地扬尘污染,避免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水、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夜间(晚上**:**-凌晨*:**)不得进行施工作业,确因施工工艺需要以保证工程质量需夜间施工的,应该按程序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主管部门办理“限制夜间建筑施工时间审批”手续并予以公示。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作业。 (二)按照“雨污分流”原则,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排入长江。营运期项目地下车库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随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B级标准后,排至黄家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最终入长江武汉段。 (三)你单位需优先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严格管理工地进出施工车辆,避免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水、噪声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造成影响,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的要求且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对地面水的排放必须进行组织设计,尽量减少弃土,做好防止水土流失的设计。对项目选用的空调室外机组、油烟净化器风机、地下排烟风机等产噪设施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消音等措施。营运期确保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标准中“*类”、“*类”限值要求,不得对周边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不良环境影响。 (四)该项目需符合青菱都市工业园的整体规划。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应分类收集管理。 (六)项目建成,待厂房租赁后,各租赁单位应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等法规要求向当地环保部门另行申报相关环保手续,取得批准后方可建设。 四、项目建成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的环境管理工作根据洪山区政府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能划分,由相关部门负责。 本批复自审批之日起五年内有效;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或项目超过五年未进行建筑施工,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 ****年*月**日抄 送:洪山区环境保护局,洪山区城管委,洪山区建设局,洪山区水务局,******。 武汉市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共印*份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PBBS/publicnoticeservlet?command=findInfoByUUID&public_type=*&attach_uuid=*aa***b**************ab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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