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湖北新洋丰肥业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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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有关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
*、项目概要
建设单位:湖******
建设地点:荆门市东宝区洋丰产业园
建设规模:湖******于原厂址南侧建设**万吨/年合成氨技改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煤气化装置、空分装置、合成氨装置、硫回收装置以及与之相配套的三废治理设施和给排水、供配电、外管、运输、道路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设施。
投资规模:******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气
工程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烟(粉)尘、柴油燃烧废气及汽车尾气等。通过采取施工期设置围栏、洒水降尘、运输车辆篷布遮盖等措施,项目施工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食堂废水依托现有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象河。施工作业废水主要产生于浇制基础、砌基础墙、砖墙砌筑、浇制楼板、屋面制作、粉刷和贴面及附属工程建设时产生的砂浆水等。各类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是SS,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
(*)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振荡器、打桩机、以及设备运输等噪声,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机械采取消声、减振、降噪等措施。运输车辆进出工地禁止鸣笛,装卸材料应当做到轻拿轻放后,项目施工期施工噪声对场界外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弱,施工期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施工结束后该影响也将消失。
(*)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方、建筑材料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项目土石方厂内进行消纳;建筑垃圾经分选后用作回填、回用、造型等,对不能利用的垃圾,必须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将施工渣土运到指定的消纳地点;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清运、处理。经采取合理的处理处置措施,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不可避免的将破坏用地范围内的现有地表植被,包括草本、乔木、灌木等。经现场调研,铲除的植被均属于常见植物物种,且工程建成后,项目通过绿化可一定程度的补偿植被的生物量损失。施工过程中,机械的使用或人类的活动会对施工区域内的常见野生动物鼠类、鸟类、昆虫类等动物产生轻微的影响。因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只是短暂的、局部区域的,在加强对施工场场地及人员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后,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主要有:空分装置产生的污氮气;备煤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煤气化过程中产生的开、停车排放粗煤气;CO变换装置过程中产生的开、停车排放粗煤气;酸性气体去除过程中产生的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气体精炼装置产生的粗煤气和酸性气;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吸收塔废气;锅炉排放废气。
本项目空分装置产生的污氮气分为分子筛纯化废气和水冷塔废气,分别通过**m高排气筒和**m高排气筒排放至空中;煤气化过程中产生的开、停车排放粗煤气;CO变换装置过程中产生的开、停车排放粗煤气;气体精炼装置产生的粗煤气和酸性气送至火炬燃烧;酸性气体去除过程中产生的低温甲醇洗排放尾气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硫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吸收塔废气以及锅炉排放废气经脱硫脱硝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措施后的各类废气均能够达标排放,经预测,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
全厂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分别设置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进入回用水站进一步处理后回用,处理后废水经现有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象河。
(*)噪声
在采取减震隔声降噪措施的情况下,项目运营期东侧厂界的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a类标准的昼夜间标准要求(昼间**dB(A),夜间**dB(A)),其他侧面厂界的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的昼夜间标准要求(昼间**dB(A),夜间**dB(A))。因此,项目在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分子筛吸附剂、废铝胶、制粉废渣、煤气化粗渣、氨合成催化剂、变换炉催化剂、锅炉灰渣以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产生的分子筛吸附剂、废铝胶填埋处理;制粉废渣、煤气化粗渣以及锅炉灰渣作为建材使用;氨合成催化剂、变换炉催化剂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可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本项目不可避免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但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比较完善,治理方案选择合理,只要认真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够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对地区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在严格贯彻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之间的**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环评单位名称:湖北******
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金虾路**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e-mail: ******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调查范围:受建设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调查事项包括:(*)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了解情况;(*)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社会有何影响;(*)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的认识程度;(*)拟建项目对环境产生哪些方面的不利影响,项目应采取何种环保防治措施;(*)公众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以及项目审批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湖******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环评机构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见本公示第四条。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湖******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