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关于临猗县洁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 公司年处理5万吨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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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环审字〔****〕**号 关于临猗县洁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有限 公司年处理*万吨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临猗县洁宇******: 你公司报送的《年处理*万吨废旧轮胎再生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依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由临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备案〔****〕第***号备案。项目位于山西省运城市临猗县县城西郊恒岩建材东***米,建设生产车间一座,原料库一座,气体回收库一座以及办公生活区、循环水池区等,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年处理轮胎*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 在严格按照《报告书》明确的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进行建设和生产,全面认真落实《报告书》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二、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在建设和生产经营中应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采取围档、物料堆场苫盖、洒水抑尘、车辆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合理布局施工现场,确保施工期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要求。 *、裂解器燃料燃烧产生的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过水膜除尘设施+脱硫系统(双碱法脱硫)+SNCR工艺处理后经**m排气筒排放;排放满足《废橡胶废塑料裂解油化成套生产设备》(GB/T*****-****)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裂解器开关加料仓仓门逸出的废气(非甲烷总烃、硫化氢),采用密闭性好的设备,同时在每个仓门设置集气罩(共设**个),废气收集集中后统一采用一套活性碳吸附装备处理后,经**m排气筒排放;毛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油烟废气采用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标准中排放限值要求。 *、冷却循环废水建设**m*沉淀池一座,沉淀后重新进入冷却循环系统,用作冷却循环水,不外排;水膜除尘系统产生的废水**m*沉淀后重新进入水膜除尘系统利用,不外排;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建设**m*沉淀池一座,沉淀后进入脱硫系统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后排入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建设****的事故水池;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起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临猗县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临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脱硫系统产生的废石膏收集后外售用作建筑材料;预脱硫系统产生的硫磺单独设置库房储存后作为副产品外售;水膜除尘系统产生的沉渣收集后外售用作建筑材料。 建设一座**m*的危废暂存间,进行“三防”处理;废活性碳、废机油、废棉纱、废手套、脱硫废液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及****修改单有关规定。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消声器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 三、你公司应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 四、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号)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并对验收内容的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五、该项目应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 六、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该项目申请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t/a,二氧化硫*.***t/a,氮氧化物*.***t/a,挥发性有机物*.***t/a,COD*.***t/a,氨氮*.***t/a。依据《山西省环保厅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办法》(晋环发[****]**号)规定要求,核定本项目颗粒物*.***t/a,二氧化硫*.***t/a,氮氧化物*.***t/a,挥发性有机物*.***t/a,COD*.***t/a,氨氮*.***t/a。 八、临猗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的日常环境监察工作,对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建设、验收、投入生产情况,以及《报告书》和本批复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该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临猗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发:环境监察大队、建设项目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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