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工程监理哈尔滨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工程监理(一标段)第2次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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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澄清公告致:各投标人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机电工程监理项目编号:JL****G*****澄清如下:*.招标文件中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款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修改为“近*年,指****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人数及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自****年**月**日起至今至少须具备*项已开通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理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业绩相关佐证材料是指“有效的监理合同或验收资料或业主证明”等可证明佐证资料。*. 招标文件中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因部分省份的社保可根据姓名、身份证号及社保证明上的验证码即可查询社保真实性,可不提供密码,但必须提供可查询的相关信息。*.招标文件中总监业绩中中标通知书上非拟任总监,但是有业主批准的变更手续,可提供业主批准的变更及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变更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特此澄清望周知。本次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招 标 人:中交哈******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人:吕慧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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