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2018年11月15日环评批复项目审批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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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沧州市御河西路**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文件名称批复文号批复日期文件全文沧州渤海新区老石碑河、捷地减河治理及河道连通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沧环表【****】*号****-**-**沧州渤海新区老石碑河、捷地减河治理及河道连通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