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19年02月16日-2019年02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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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苏州市道前街***号 邮 编:****** 联系人:苏州市行政审批局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开序号文件名称(含全文链接)文号发文时间 相关附件 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公开序号文件名称(含全文链接)文号发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