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高邮市环保局关于开展2019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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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按照生态环境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以下简称《管理名录》)规定,根据扬州市环境保护局工作安排,现就我市****年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通告如下:
一、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
全市所有排污单位(纳入****年申领范围的,下同)向高邮市环保局申领排污许可证。各单位在填报和提交申请时,可以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扬州市环保局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
二、****年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范围
****年共有**个行业大类**个细分行业的排污单位需要申领排污许可证,**个行业大类为:畜牧业**(数字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下同)、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通用工序。**个细分行业详见附件*。
三、排污许可证申请程序
(一)注册、登录:排污单位登录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注册(网址http://***.******.***.cn/)。
(二)填报并公开信息: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首页“法规标准”栏目下载)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三)提交书面申请:排污单位向核发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并经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申请材料。
(四)核发部门按照审核程序和管理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核查),依法做出核发排污许可证或者不予核发的决定。
四、排污许可证申请时限
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的排污单位,在****年**月**日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在****年**月**日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五、法律责任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建议排污单位在****年**月**日前向核发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逾期未申请可能会导致排污单位无法在****年**月**日前取得排污许可证。自****年*月*日起,排污单位必须按照要求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否则一经发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将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作出严厉处罚,同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的,最高可以处两百万元罚款。
六、其他说明
(一)《管理名录》中明确****年、****年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行业(火电、造纸、钢铁、水泥、氮肥、印染、有色金属、制革、炼焦化学、平板玻璃、制药、电镀、制糖、农药、石化、屠宰及肉类加工、其他农副食品加工、陶瓷等,下同),其新建企业(或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或完成变更)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或未变更)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二)《管理名录》中明确****年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行业,如已于****年**月**日前建成并实际排污,但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且****年仍无证排污的,应当立即停止排污行为,尽快按程序申请排污许可证,并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处罚。
(三)《管理名录》中明确为****年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行业,如企业已经建成并实际排污,主动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可以按照本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填报申领,若行业技术规范尚未出台,可以按照总则要求进行申领,待行业技术规范出台后,再进行变更。
(四)生态环境部对排污许可证的申领范围、申领时限、申领程序等作出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本通告由高邮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附件:*. 排污许可证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 ****年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明细表
高邮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排污许可证主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各县(市、区)部门名称咨询电话扬州市扬州市环境保护局********高邮市高邮市环境保护局********
附件*
****年需申领排污许可证的行业明细表行业大类细分行业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实施简化管理的行业适用行业规范备注畜牧业**牲畜饲养***,家禽饲养***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畜禽养殖行业 食品制造业**乳制品制造***年加工**万吨及以上的以生鲜牛(羊)乳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的液体乳及固体乳(乳粉、炼乳、乳脂肪、干酪等)制品制造(不包括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的生产)其他食品制造工业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纳入****年环境统计的含发酵工艺的味精、柠檬酸、赖氨酸、酱油、醋等制造其他(不含单纯分装的)食品制造工业 方便食品制造***,其他食品制造***纳入****年环境统计的有提炼工艺的方便食品制造、纳入****年环境统计的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和分装的)/食品制造工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酒的制造***啤酒制造、有发酵工艺的酒精制造、白酒制造、黄酒制造、葡萄酒制造/酒精、饮料制造工业 饮料制造***含发酵工艺或者原汁生产的饮料制造/酒精、饮料制造工业总氮、总磷控制区域****年,其他****年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制鞋业***使用溶剂型胶黏剂或者溶剂型处理剂的/制鞋工业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人造板制造***年产**万立方米及以上其他人造板工业 家具制造业**木质家具制造***,竹、藤家具制造***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吨及以上的、使用粘结剂的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有化学处理工艺的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吨以下的家具制造工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以上均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烧碱制造、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无机碱制造、无机盐制造、无机酸制造无机化学工业总磷控制区域的无机磷化工****年,其他****年聚氯乙烯聚氯乙烯/聚氯乙烯工业 肥料制造***化学肥料制造(不含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生产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钾肥的企业(不含其他生产经营者),单纯混合或者分装的化学肥料化肥工业氮肥(合成氨)****年,磷肥****年,其他肥料制造****年汽车制造业**汽车制造***-***汽车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吨及以上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及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吨以下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汽车制造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电池制造***铅酸蓄电池制造其他电池工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漆(含稀释剂)量**吨及以上的其他电子玻璃、电子专用材料、电子元件、印制电路板、半导体器件、显示器件及光电子器件、电子终端产品制造等电子工业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年,其他****年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汽车、废电机、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清洗工艺的)、废油、废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其他废弃资源加工工业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生产***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为燃料的火力发电/火电工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日处理**万吨及以上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万吨以下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水处理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环境治理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通用工序热力生产和供应***单台出力**吨/小时及以上或者合计出力**吨/小时及以上的蒸汽和热水锅炉的热力生产单台出力**吨/小时以下或者合计出力**吨/小时以下的蒸汽和热水锅炉锅炉工业 电镀设施有电镀、电铸、电解加工、刷镀、化学镀、热浸镀(溶剂法)以及金属酸洗、抛光(电解抛光和化学抛光)、氧化、磷化、钝化等任一工序的/电镀工业 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接纳工业废水的日处理*万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