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关于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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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扬子江北路***号邮编:******扬环审批〔****〕*号 项目代码:****-******-**-**-****** 关于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扬州市******: 你公司报送的《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悉。我局委托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对《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估,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投资*****万元在上方寺路以北、黄金坝路以西、鸿福路以南、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以东建设扬州市公共卫生中心,包含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医学检验中心、市皮肤病医院、*****卫生热线管理中心及配套的辅助工程,总建筑面积*****㎡,皮肤病医院住院部床位***张。该项目已由市发改委备案(扬发改备〔****〕**号)******委托江苏******编制的《报告书》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该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城北片区用地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 二、你公司应按《报告书》的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须重点落实以下要求: ㈠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施工对临近医院、居民区的影响。按《扬州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 第**号)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并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施工期噪声排放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㈡市公共卫生中心排水系统应按照“分质处理、雨污分流”的要求建设。各单位微生物、理化实验(检验)室废水及门诊(病房)各类诊疗废水应收集至污水处理站,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预处理标准,办公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毒池处理,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送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㈢本项目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器,生物实验室设置二级生物安全柜,理化实验室设置通风橱,地下停车库设置通风竖井,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排风系统,经活性炭吸附后送专用烟道排空。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的规定。 ㈣做好空调、机泵等设备的隔声、减振及内部交通管理,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㈤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本项目各类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㈥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三、本项目应进一步优化布局,减轻对周边居民的不良环境影响。污水处理站外须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建有环境敏感目标。 四、本项目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号)的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 五、本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扬州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 六、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建立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七、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涉及核与辐射部分应另行报批。 八、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书》送扬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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