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关于扬州日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3000吨环保型纳米数码打印用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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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的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即日起*天。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兼传真:****-********通讯地址:扬子江北路***号邮编:******扬环审批〔****〕**号
项目代码:****-******-**-**-******
关于扬州******
年产*****吨环保型纳米数码打印用墨水
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扬州******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产*****吨环保型纳米数码打印用墨水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高邮市环保局预审意见(邮环许可〔****〕***号)悉。我局委托南京******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并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为延伸现有蒽醌系列商品染料产品的产业链,拟投资*****.**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条打印用墨水生产线,形成*****吨/年生产能力。该项目已由市经信委备案(扬经信备〔****〕**号)******委托******编制的《报告表》结论,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缓解和控制,能够满足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结合该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在项目符合高邮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评价结论。
二、同意高邮市环保局预审意见,你公司应认真对照《报告表》及预审意见中各项环保要求,将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理念贯彻到项目设计、建设、运行全过程,提高工艺装备自动化控制水平,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须重视落实以下要求:
㈠厂区排水系统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检验******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高邮市海潮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远期应按高邮市环保局的规定接入高邮市珠光污水处理厂。
㈡本项目*条生产线搅拌分散、色浆改性工序产生的废气应分别收集经“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不低于**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二级,VOCs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表*中“涂料与油墨制造”限值。
㈢优先选用低噪声工艺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限值。
㈣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须按照规范要求妥善处置,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㈤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司生产工艺及风险特征变化应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三、本项目*#厂房和*#厂房外设置***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该范围内没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也不得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核定为:
㈠废水接管量*****m*/a
、COD *.**t/a、氨氮*.**t/a、总磷*.***t/a;
㈡废气排放量VOCs *.***t/a、颗粒物*.****t/a;
㈢工业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处置或利用。
五、你公司应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号)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各类环保设施应设立标准的图形标志。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号)的规定申请排污许可。
六、本项目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按规定程序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高邮市环保局负责本项目现场监督管理,扬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督查。
七、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号)建立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高度关注并妥善解决公众反映的本项目有关环境问题,履行好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
八、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九、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分送扬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高邮市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扬州市环境保护局
****年**月**日